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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9章 扑朔迷离

作者:万道光芒本尊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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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市警方最后还是决定不透露刘天琦被杀的事,让各市警方能声称一位涉及到全国范围的诈骗犯,各市警方决定联合出动……

    经过协商各市警方虽然同意了,但是那些被刘天琦骗过的人能不能同意就不知道了,而且这些人中很有可能就有凶手的。

    我们能查谁到D市的都是通过公共交通工具过来的,但是通过私家车来的我们就不清楚了。

    而且听各市警方表示他们互相串联到一起了,那么说就是有人恶意操作了,恶意干扰警方的视线,很有可能就是凶手了!

    不过要查他们所有人的聊天记录中同出现的那个人还有着难度的。

    这时候陈子溪所在的小区保安告诉我他们发现了照片上的那个人。

    我们就带着人去了陈子溪所在的小区,刚好在楼下一家商店门口中看到了拿着烟出来的的于尽忠,虽然不知道他跑到外地为什么要回来呢,陈子溪的表现也让我们感到很奇怪。

    但是于尽忠在作案刻意失踪这是事实,而且在犯案时间没有人可以给他提供不在场证明。

    我们把于尽忠带回了警局,做了笔录。

    于尽忠表示他也是在回来之后才知道刘天琦已经死了的消息,当时因为急于确认才要去案发现场的,后来陈子溪告诉他警方一直再找他,他知道他自己被怀疑了,因为害怕才一直躲着的。至于之前电话关机是之前带他工作的那个人工作需要才关的,后来电话也丢了,之前有一个陌生人给他发了聊天记录以后他跟刘天琦发火了,他也不想跟刘天琦联系也就同意了。

    听着于尽忠说的话我们感觉到很奇怪,怎么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明明不是他做的他为什么要躲。

    而且如果陈子溪为什么表示他不知道于尽忠和刘天琦的关系,那知道了之后为什么还要替他掩护呢,更重要的是于尽忠连他的老板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他的外号叫阿爽,在他上火车过了一站之后就给他叫下了车。

    怎么感觉是他故意把所有事情推到那个我们找不到的阿爽的身上呢!

    这时候信息部和法医部传来消息,经过确认,安全套确实是于尽忠用过的,杯子上的指纹也是他的,花盆上也确实有他的指纹。所以可以确认凶手就是于尽忠了,但是于尽忠坚决的摇头表示不是他做的。

    我还是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给他那个带他出去的老板打电话。

    电话确实打通了,不过却迎来了一个特别意外的消息。

    “于尽忠你不要太过分,我已经给你打过两次钱了,你不把天琦的果照给我就算了,但是请你不要在来威胁我!”

    嘟嘟嘟,电话挂了,于尽忠彻底懵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也不清楚,而且什么果照,而且天琦是谁,刘天琦吗!

    我们没收了他的电话,虽然他一直在说不是他做的,但是没有人能听进去的,法律是不会饶过的,在危险面前说着他是爱他的,但是陈子溪呢!说起陈子溪他干涉警方查案是不是该罚他一次了,虽说他做的很符合人情事故,但是面对这种人我不想有任何同情。

    我们查了他刚刚打的那个电话,名字就是前一阵子进入我们视线的李鑫源。

    我们把电话打了过去,李鑫源说于尽忠在那天凌晨三点告诉我在纪元大厦等着他,而且还给我发了刘天琦的果照,要管我要一笔钱,并且带他去一个地方,并且最后果照也没有给他。

    我们看了他给我们发的聊天记录证明了他说的话,听他说的很激动,基本上就相信了他说的是真的了。

    这个于尽忠也是够可恶的了,这就是他所说的爱吗!他刚才那副无辜的样子到底是怎么装出来的吗!

    这时候我们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说全部的受害者都集中到了刘天琦所在的小区,要我们警方给个说法。

    没办法,我只能先放下手中的事物,在一次去了一趟刘天琦死亡的案发现场。

    只见一帮大男人非说要见刘天琦,目前保安,居委会,警方都在阻拦中。

    因为案发现场是不允许他们破坏的,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在知道刘天琦死后就开始分里面的东西!毕竟宅男发飙起来才是真的可怕的!

    最后他们看到大量警方过来才有所收敛,不过还是有人要求他们见刘天琦,把钱要回来!

    没办法,我们只能把他们带到了公/安局,无论他们的初衷怎么样,他们的示威已经扰乱了治安需要做一下笔录!

    根据他们表述,他们都声称是刘天琦在网上的男朋友,交往时间都比较长了,也给刘天琦打过很多钱,但是都没见过本人,也不知道他的住址。就在前几天他们发现刘天琦好几天没说话的时候就觉得被骗了!

    就在一天前,有人跟他们发了消息,说刘天琦找了好多男朋友,就是为了骗钱,还跟别人上了床,而且他决定带着大家一起报警。

    最后警方告诉他们要联合调查,后来那个人又给他们每个人都发了地址,而且还发了路费。

    最后才一起来到了D市!

    最后我跟她解释了,目前刘天琦目前被谋杀了,凶手还没有抓到,所以当时我们不可以告诉他们刘天琦已经死亡的消息。

    之后我就告诉他们因为他们的示威游、行不符合法律程序,已经扰乱了社会治安,所以要对他们进行三天的刑事拘留。

    所有人看着都觉得我很奇怪,但是我始终觉得这件事没这么简单,而且这些人到底是谁安排到一起的。于尽忠应该是没有这个能力呢,这30个人的车费于尽忠几乎都承受不了吧!

    扰乱治安虽然有点过,但是他们之间一定存在凶手的。这时候信息部给我传来消息。

    “那半块指纹不是于尽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