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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第414章 414 夜黑风高掳人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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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个方法,有点诡异。

    因为,这个凤珠,不是植物,也不是死物,也不是佩件,也不是动物,而是一个人。

    诡异吧,用一个人去做药引。

    靠之,吓坏小孩。

    上古医书上是这样记载的:

    相传,在梦游大陆梦游历万年以前,那个时候,世界格局与现在的当然不一样,在梦游大陆上的某个地方,在某个七百五十年,酉年酉月酉日酉时,一个叫南朝国的凤后诞下一孩。

    此孩含珠而生,刚见天就会笑,粉雕玉琢,冰肌玉骨,举世罕见。

    一云游仙僧至此,看孩预言,此子将来,大业可成,贵不可言,独霸天下。

    独霸天下,哈哈,独霸天下!

    南凤帝欢喜非常,大赫天下,与民同乐。

    两年后。

    夜黑,伸手不见五指,风起云涌,滂沱大雨,闪电霹雳而下,似乎要将这天给撕裂了一样的恐怖。

    本该人迹罕至的皇宫此刻各处全是喊杀声,明晃晃的带血的刀剑在那一道道划空而下的闪电下显得格外的森寒,凄厉声,哭喊声,尖叫声,求救声……一具具尸体倒了下去,血水混着雨水,淹没了皇城。

    熊熊大火从南凤朝皇宫的东边朝阳门一直绵绵不断地烧到西边的紫霞门,倾盘而下的大雨居然无奈其分毫。

    血洗,皇族中人,一命不留。

    南凤帝没等来两岁孩子的独霸天下,反而让南凤皇朝从此成为历史。

    天亮,雨停。日出,放晴。

    入目所到之处,真正的血流成河,尸骨成山,骇目掩面。

    这一夜,南凤朝灭。

    还燃着袅袅销烟的皇宫废墟前的大广场上,南凤皇族尸首一具具地摆放其上,几乎将偌大的广场给铺满。从八十岁的老太祖到刚出生的小婴孩,被身穿着惨白惨白的衣服的人仔细地勾兑着。

    “九百一十,九百一十一,九百一十二……”那一手捧着的似乎是南朝凤氏皇族族谱,每走过一具尸体,辩认过后便是一笔勾销,利落而干脆,好像摆在地上的不是一条条人命,而只不过是他手里的一个数字,一个代号,一个名称而已。

    “一千零一,一千零二,一千零……咦?没了?还有一具呢?!”点名勾况的白麻衣人脸色徒变,猛地转身,恶狠狠地朝后面跟着辩认的人怒喝道。

    那些人乱成一团,之后汗流夹背地来禀报:

    “是,是,是大公子凤,凤珠!”

    凤珠?

    就是那个含珠而生,刚见天就会笑,粉雕玉琢,冰肌玉骨的孩子?

    丢了谁都行,怎能丢了他呢?!

    勾名者脸色瞬间大变,扔下手花册,跌跌撞撞地往内宫冲去。

    “报!南朝帝王独爱,大公子凤珠失踪!”

    “什么?!”

    新朝举座皆惊。

    凤珠,虽只有两岁,但仙僧曾预言,他的将来,能独霸天下!

    此际失踪,怎能不惊?

    “速查,活见人,死见尸!”

    ……

    三日后,在南凤朝皇宫北面荒山密林处传来一阵阵婴孩的哭声,伴着几声狼嚎虎啸。待追踪的人赶到,只看到一滩血迹及几片撕裂了的婴孩衣物,南凤朝大公子凤珠从此消逝于天地之间。

    至此,南凤皇族被斩草除根,不曾留下半点血脉。

    含珠而生,又能如何?

    举世罕见,又能如何?

    即便是仙僧的预言,独霸天下,也成了笑话。

    谋朝叛臣头子拓拔族登高振臂一呼,万民臣服,天下归一,建立北庆朝。

    从此,只闻新君笑,谁忆旧帝哭,旧人归去新人来,姹紫嫣红,环肥燕瘦,莺莺鸯鸯。

    一座座被血洗过的旧皇城被推翻,一幢幢新宫殿重新掘起,富丽堂皇,奢侈华贵更胜前朝数倍。

    日夜交替,风起云涌。

    花开花败,冬去春来。

    十三年过后。

    春暖花开的北庆朝皇城,一处与皇城格格不入平时富贵人家绝对绕道而行的官兵绝迹的贫民窟小巷里,今日一早便涌进了无数手持枪械的北庆朝骑兵,将这一方小天地团团地围困起来。

    三丈小院,简陋无比,一眼就洞穿内里。

    十几个从三岁到十五六岁左右瘦骨嶙峋衣襟破旧的孩子紧紧地缩到土墙边角一块,面对一群穷凶极恶的铠甲骑兵,颤颤惊惊地连呼吸都快忘了。

    那人,束着紫冠,身着云锦,坐在奢华皇族鸾车里,拨动了珠帘,眨了眨深沉冷戾的紫黑色琉璃眸,半侧着身子在车轿外,好脾气地对着小院中间紧搂着一名十五岁左右不黯世事的艳丽少女的四十多岁妇人,声音清冷,却异常好听,带着三分戏笑,三分调情,三分傲慢,一分兴趣,眼神从那妇人怀里的粉雕玉琢的怯怯小脸上滑过,抬手一指,道:“把她交给本王,这二百两黄金就是你的。”

    说罢,便有随侍将鼓鼓的一大袋的金子摆放在院子里唯一的一张用泥土烧成的桌子上,袋口敞开,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二百两黄金!

    亮瞎了整座贫民窟的眼!

    这一两银子就是普通人家一年的花费来算,这二百两黄金对于长年累月生活在饥一顿饱一顿的贫民窟里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足可以够他们所有的人什么也不干地花上一辈子了!

    这么好的事从天而降,但凡是个有点想法的人,都会忙不迭地急急应下了。

    拿了这袋金子,远走高飞,从此换个身份,吃香喝辣,想要人生如何逍遥,便能如何快活!

    院子里的孩子们眼睛里流露出贪婪渴望,看着那么一堆金灿灿的黄金,似乎没有那么害怕了。他们的目光倏地扫向依然紧紧地搂着少女的年近半百的树皮鹤发脑后冠了个简单独髻插着一支单调的木簪子的妇人,巴不得她马上答应,然后他们统统都会有好吃好喝的了。

    那木簪子,与其说是一支簪子,倒不如说是一根木筷条,来得更加贴切。

    穷到如此境地。

    可惜,妇人没有松手,亦不吭声,只是死紧死紧地搂着少女。她的眼神很害怕,眼珠子有些紧缩泛白,却依然与车上的“王”对视着。

    瞳孔缩得很厉害,黑眼球仿若变成了白眼珠里的一个小点。

    身抖,沉默。

    态度表明一切。

    “别不识好歹!”那摆放黄金的随侍狗仗人势地斜吊着眼冲那妇人低喝了一声,孔武有力的大手搭在腰侧的钢刀上,一拉一抖,刀与鞘,铿锵作响。

    利诱,威逼。

    此老妇,若再不识相,剩下的,便只有——强抢!

    他不明白他的爷,一向都只喜抢,且要强抢,在强抢中找乐子,为何今日,如此婉转多事?!

    “不,不,她会被他给玩、死的,不,老身决不同意,不同意——”见随侍怒斥,示刀威逼,紧抿着两片完全失血的唇的妇人这才颤颤抖抖地回了一句。

    怀里的少女闻言,往日精美艳艳的小脸埋在妇人的怀抱里看不清表情,不过,柔弱的身子几不可见地颤了一颤。

    玩、死!

    两字,说明了太多。

    过于血腥,过于暴虐,那位的眼里,女人只是玩物,一玩就要玩到坏的玩物。

    残忍!

    “哼,能被康王玩死,那也是她的福气!”那随侍不以为意地冷哼,脸上闪过一抹凉意,带着几分猥锁,目光却不敢停留在少女的脸上一瞬,撇开脸,哧鼻道。

    车里的那位,想要的人,从来都没有要不到,这老妇,何苦?

    “不,不——”妇人带着哭腔地死死抱着怀里的少女,害怕他们突然间就上来抢人。

    少女的身体更是搂如筛糠,惊颤不已。

    便是她再不经事,若白纸一张,也知“玩死”二字不是什么好词,好像看到自己来悲惨无状的将来,更是粘着老妇不撒手。

    车里的那位,是康王啊,传闻只有二十岁,却已从戎八年,杀伐果断,一身戾气,是北庆帝拓跋凌最宠幸宽容的弟弟。

    北庆朝自灭南凤朝之后,边关常有蛮族部落骚扰打劫侵犯不得安宁,年轻的皇朝无将才,当年才十二岁的拓跋康主动向老皇帝请命镇守边关,八年下来,立下汗马功劳,威风八面。

    众所周知,边关无女人。

    这康王自平定蛮乱归朝之后,那种压抑骤然如同放飞的没有禁箍的鸟雀,随心所至,兴到极顶。

    他喜欢的,可不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一律玩到腻为止。

    刚开始时,少年王爷,风流俊俏,多少名门闺秀蜂拥而上,主动勾、引,与他共度一、夜春宵,幻想着那康王妃的头衔就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可是,一、夜、春、宵过后,伊人已香消玉殒。

    一来二往,一次再次地,康王妃之位成了烫手山芋,无人问津。

    康王妃的头衔虽响,你也得有命去享受不是。

    于是,康王不得不自己出门寻找眼前一亮的猎物。

    而妇人怀里的少女,好巧不巧地去了一趟集市,好巧不巧地撞入了猎、艳的康王的眼里,好巧不巧地当面拒绝逃跑,最后被康王劳师动众地率着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康王骑兵前来——买人。

    他今天的心情极好,他觉得他也君子了一回,买的,而不是抢的。

    总是抢,腻了。

    “人,今天康王是要定了。劝你趁着康王心情好,老老实实乖乖地放手!否则,抢!而且,这一大堆金子你还一分都捞不到!”那随侍又继续恶狠狠地威胁着。他跟在康王身边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康王想要什么而得不到的。

    妇人的眼珠子骇得发白了,依然将怀里的少女搂得紧紧的,不管随侍说什么,只重复一个调调,重复着一句话:“不,不!她会被他玩死的,她会被他玩死的,她会被他玩死的……”

    随侍已无耐心,与两名骑兵打了个眼色,就要动手去抢人时,传来了康王轻飘飘的声音:“三百两黄金如何?”

    声音温润和煦,如春回大地,可那心,却如狼豺虎豹。

    贫民窟里一阵骚动,抽气声传到空中:三百两黄金?!

    七大娘,你有福了,今天撞到财神爷了!该舍得卖了吧。

    反正那院子里的孩子都是她捡回来的,哪个不都是养来卖钱的?

    那丫头看起来干干扁扁的,平时别人给个十两银子都笑咪咪地急着卖了,如今都给了三百两黄金,你还矫情个什么劲?!

    ……

    七大娘的唇抿得死白死白,依然搂着少女不松手。

    三百两黄金?她怀中的少女何止这个价?!是多少钱都不卖的无价!

    “四百两。”

    “五百两。”

    “六百两。”

    ……康王一点一点往上加价,很有耐心地,一直加到一千两黄金。

    若是别人,早就三跪九叩首地谢天谢地赶紧答应了,可是七大娘却依然不松口。

    每加一次价,她的脸色就惨白一次,眼中迷茫的绝望就多加深一寸。

    这康王,摆明了就是在玩她,往死里玩她。

    真要卖,别说一千两黄金了,二百两黄金,一般的人早就跳起来打包送到康王府上了。

    可是,她一个年近半百的妇道人家,如何能守得住这些外财?钱越往上加,就代表对她虎视眈眈的人越多,谋她财害她命的人就越多!

    别说怀里的少女是她豁出这条命也要守护的人卖不得,就算能卖得,谁还敢要康王的钱?那纯粹就是找死。

    “敬酒不吃吃罚酒,来人,将那贱妇拖下去,仗二十大板!打死勿论!”在所有的人都以为康王还继续往上加价的时候,康王却来个峰回路转,语气狠戾地道,那横扫千军的凌冽血腥气势徒然升腾,四周的人猛觉气温下降了十几度一样,冷冷飕飕的。

    七大娘死紧地搂着少女的手被武力瓣开,拖到一边去,很快,骑兵行刑手不留余力的噼哩啪啦二十大板下来,血肉横飞。

    “大娘,大娘,你就把我卖了吧,卖了就好了,卖了就不用受罪了!”那被七大娘宁死也保护着的少女这时才悲呼一声,痛喊着扑到她的身上,指尖打着冷颤哆嗦,不敢碰上那粘了血的土灰色麻布粗衣。

    七大娘咬紧了牙关,从剧痛昏迷中清醒,闻言,倏地抓住少女的手,恨恨地直摇头,那眼神那表情,分明是在说,把谁卖了,都不能卖你;卖给另一人她可能还会考虑,卖给康王,那就是有死无生,再难相见!

    可是,如果你不卖我,今日你可能就会死,我们一样见不到!少女迷漓心痛的眸子里全是凄苦,七大娘对她的好,她又何尝不懂!

    “把那孩子交给本王,本王保你一生荣华,如何?”康王像是没有看到这人间惨祸悲剧,生离死别的痛楚,戾声又转回了温润,轻描淡写地道,就像邻家亲切的小哥哥,在问你要不要糖吃一样。

    七大娘趴在泥土桌上,倔着眸子与康王对视。

    那泥土桌因为那二十大板,如今都裂开几条粗粗的缝隙,像随时都会破碎一样,随着七大娘因疼痛而颤抖的身体在颤抖。

    “给本王打,打到她把这孩子交给本王为止!”

    一条贱命而已,打死了就打死了,谅这世上也没有谁敢到康王府上去过问。

    ……

    康王是个混蛋,手段狠辣又变、态的混蛋。

    明明可以扔下黄金,直接将人抢走就完事的了,偏偏要别人心甘情愿地将人双手奉上,再感恩戴德地谢他一翻,满足他那变、态的心理才行。

    谁知七大娘就是认了死理,宁可被打死,也不愿意把少女交给他,直到硬挺着被打得皮开肉绽,五脏六腑皆损,哼哼哧哧的,只有出的气,而没有进的气。

    那与康王对视的眸子是深恶痛绝的怨恨的,可是转到被人挟持着不被她冲到她身边来的少女那哭泣流泪成了花猫的脸上却又是那么的慈爱。

    大娘要护不住你了。

    大娘!……

    少女撕心裂肺的呼喊。

    小梧桐,以后你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气绝。

    死了,眼睛依然睁得大大的,没有半点神彩。

    不甘。

    不甘。

    还是不甘。

    那死不冥目的浊眼里,看着伤痛欲绝的哭泣的少女的脸,带着深深的留恋。

    阳春三月,风光明媚的天,突然变得那么的寒,那么冷。刚刚吐翠的杨柳,盈盈盛开的桃花,皆瞬间凋零一般,让人凉到了骨髓里,痛到了心尖上。

    哭喊着叫大娘的人儿,被一只手抓起,像扔货物一样扔到奢华锦车上,脑袋撞到了车框,少女昏死过去。

    哭嚎声一停,世界安静得像座坟墓。

    “归!”

    大队骑兵如退潮般,无声无息退出三丈小院,簇拥着锦车离去。

    康王府。

    外墙富丽堂皇雕梁画栋不在话下,入了大门便是亭台楼阁假山处处错落有致,小桥流水荷花池,花苞正冒。

    云窗绀纱欲隐,红鞘褪萼沉香绣户,春事迟暮隐熏风燕乳,别有一番江南水乡的细腻写意。

    谁也想不到嗜杀变态的康王的府坻,居然是这样的清流温婉。

    少女被一群女仆扛着,七手八脚,八了个精光,拥进了水意氲氤的花池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