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你是谁!”
被他那副红色瞳孔的桃花眼注视着,七叶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的耳根有些发热,还有些隐隐地心底发憷,连忙手忙脚乱地推开他的手,在歪脖子树上稳住了自己的身形,皱眉道:“你干嘛突然出来吓我?”
唔,这种味道好奇怪,闻起来很舒服,舒服得让人想现在就闭上眼睛睡觉,她好像曾经在哪里闻到过?
“原来不是仙。”
阡娈眼底的杀意退去,红色渐渐褪去,露出了一双晶亮澄澈的琥珀色眼眸。
“因为本——我要站到这里。”
紫色,薄而又略长的唇,说话的时候甩出的弧度非常的柔和好看。
“可是这里是我先来的啊!”
七叶皱眉,抬手指了指旁边一颗略矮的树,“你去那棵树上站吧,这棵树是我的。”
她心里担心那个人的安危担心得要死,哪里有什么闲工夫搭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娘娘腔。
阡娈的脸闪过一丝不快,紫色浓眉略略皱起,琥珀色的眼底已经开始有淡淡的粉红色泛起。
他堂堂一界之主,魔界之尊,上古时期参加荒兽大战的时候,现在的天帝还不知道在哪个小洞里降生吃土,如今这一株一身红衣的翡翠含笑花,竟叫他闪一边去?她以为穿上火红这种刺眼的颜色就能天不怕地不怕,大刀狂砍也不下?
“你,再说一遍。”
“说一遍就说一遍,”
已经又蹲下去找人的七叶转过脸,抬头盯着这个里三层外三层华丽锦袍,还一头浓紫泛黑的长发随风乱舞的青年,一字一句,还伴随着手指来回的指示:“你,去那棵树,我在这棵树,因为这棵树是我先来的,你,懂了吗?”
末了还上下打量了一番阡娈,拍掉一身的鸡皮疙瘩,转过头又继续找人。
阡娈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个红衣少女像指引白痴一样的动作和那样放肆的眼神,眼底的粉红开始加深。
不知道多少万万年了,除了天河边的那个人,六界之内有谁敢给他这样的一个眼神?怕是连敢直视他眼睛的都没有几个吧?
“噢,对了,”
阡娈还在挑眉惊讶的时候,蹲在前面的七叶眼睛继续在那一排排天兵脸上来回扫视,头也不回,道:“男人不要打扮得那么妖媚,也不要喷这么香的东西,其实女孩子是不喜欢的。”
“花妖,是谁给你的胆子这么跟本尊说话?”
盯着眼前的小头颅,琥珀色的眼底有红火明明灭灭。
“本尊?”
这次七叶回头,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地扫了一下这个阴柔妖媚的青年人,嘴角抽了抽,道:“以前我在红月山当山大王的时候,也经常自称本尊。”
顿了顿,又啧啧赞道:“不知这位额——妖友,你占的是哪个山头啊?混得真好,这衣服真真不错。”
说完还伸手摸了几把这看起来还散发着灵气的华贵布料。
不用刻意去闻七叶也能感受到这紫衣华袍的青年浓重的妖气,同样是妖,为什么人家就混得这么风生水起?
“你那山头肯定灵气很盛,也一定有很多妖在那里修炼,对吧?”
要不然怎么会收到这么好的贿赂。
天下五域,大妖遮天,巨蛮咆哮,佛魔并存,古族苏醒,万族骤起,夺造化,叩仙门,逆乱万界,受灵玉指引,被情势所迫,无双逆脉,不惧兵锋,闯世家,破大教,攻掠凶地,斩破神话,人中称雄,崩碎苍宇!...
女强男强,强强对对碰。她是现代特工界的神话,她是刺杀王者,她是医界华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举手投足间风云万千。她腹黑狂傲狠辣睚眦必报。她爱给人下绊子,喜欢打人闷棍,强抢别人功绩,坑骗他人金银她是雪家不受宠的嫡出小姐,空有倾城倾国之貌,实则乃是废物草包,性格更是懦弱,受尽各种欺凌。一朝穿越,她成了她,褪尽铅华,惊才绝艳,狂傲天下!所有欠她的,夺她,欺她的,她都要千万倍的讨回来。她低调好欺负是么?那么她就高调出场,看看到底谁才好欺负?毁她清白?成,我毁了你的容败了你的节,看你还如何嫁给俊美王爷!骂她破鞋?行,一把火,烧了你的名王府,让你还敢骂姐破鞋!恶奴欺主?哼,找死,竟然敢以下犯上,姐让你知道姐就是地狱!渣男休她?好,带种,姐送你一针,让你断子绝孙!各种暗杀?奶奶的,当姐好欺负,姐让你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世人皆知东厂厂公韩征权倾朝野,心狠手辣,能小儿止啼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九千岁立皇帝只因一时心软,留下了下属献上的故人之女小对食自此麻烦不断,破例不断,却渐至上瘾韩征这小丫头不知道我是太监?再撩下去,可就要出事了!施清如我管你是真太监还是假太监,我这个人向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上辈子的仇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上辈子对我有恩的你,这辈子我自然也该以身相许!...
兵灵大陆,妖兽天赋异禀,移山倒海,视人为食粮人类觉醒灵能,毁天灭地,将妖做兵器。两大种族,争斗不休。而位于双方顶点的,便是五大妖神和天道剑宗。一个迟迟未能觉醒灵能的少年,在遇到同样落魄的无上剑宗宗主后,开始渐渐步入了这个尔虞我诈的强者世界,向着巅峰进击出发,扭转乾坤...
在王者传奇里,姚祖顺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人物。平时的行会贡献就是给行会成员打BOSS的时候送送药,捡捡装备。却是没有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珍稀的转生之石,本来以为可以装逼一阵子了,结果还没有转生完,虚拟头盔短路,意外死亡。转生不成,重生了。看他如何在一样的传奇里,得到不一样的精彩。重生,是最牛逼的低调。...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她送一句话前夫,我有孕。什么?你喜欢小孩,想复婚?那你落水别喊救命火灾自己逃生再把丁丁切掉,因为我性冷淡,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