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小子皮肤好白!”
一直感觉罗有些奇怪的马哈拜斯突然惊叫道。
“这是铂铅病被传染了可不得了。”
乔拉也跟着惊叫了起来。
嘴里堵的满满的巴法罗更是整个人都惊的跳了起来。
米路淡定的继续吃着饭,并听着多弗朗明哥接下来的科普,同时也听着罗淡定的说着自己躲在尸山里逃出的经历。
但脑子里已经开始回忆起漫画中的剧情。
接下来罗会挑个时间去刺杀柯拉松吧!
然后正好被水牛巴法罗看到,接下来罗就会加入家族。
不过这些和自己无关,米路知道自己现在要做的是什么。
而且他也知道,能改变罗的只有柯拉松,现在的罗只是一个想在死前破坏一切的小鬼而已。
……
吃完饭的米路并没有享受到多少的休息时间,就跟随家族干部一起走出了垃圾场。
如果没有恶魔果实的出现,米路可不会轻易的离开家族驻地。
一般的时候,他都会选择留守驻地修炼念能力。
念能力是一种需要坚持不懈修炼的能力。
米路不知道自己在修炼上有没有天赋,但他从来到这个世界后,就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修炼念能力上。
念能力的修炼,米路按照能够想起的内容,将之分成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是最为基础的阶段,也就是修炼念能力的基础四大行中的三个。
缠,绝,练。
最后的“发”
则被米路分在了修炼的第二阶段之中。
缠,很简单,在米路开启念能力之后,控制念在自己的身周浮动,形成的状态就是缠。
但想要修炼好缠,却要长期的打磨锻炼,而且长期修炼缠还能提升念能力者的身体素质,可以说是好处多多。
付出就会有回报,一年多的修炼,米路启动气已经达到了一种本能的状态,只要一个念头,气就会以极慢却流畅的运动状态出现在米路的身周。
绝的修炼米路同样没有怠慢,绝的消除气息作用,能让米路的存在感降低。
并且在绝的状态下,虽然米路的防御力会变的和普通人一样,但在恢复精神和体力上,却会加快很多。
至于练,作为爆发手段和以后修炼缠和练的进阶技“坚”
和“圆”
的基础,米路同样十分重视。
米路在半年前,就进入第二阶段的修炼,也就是关于发这个念能力的特殊应用。
发的修炼,首先要明白的就是自身所属的系别。
这点很简单,全职猎人中测试系别的方式米路可是清楚的记得。
被称为水见式的鉴别方法,操作也很简单,只需要一杯水和一片树叶。
将树叶放进装满水的杯子后,两手握住水杯发动念能力后,杯子里水和树叶出现的各种变化就会让测试者知道自己所属的系别。
米路在发动念后,杯子里的树叶和水瞬间全部消失不见了。
在他的记忆里,强化系是水量增加,变化系是水的味道改变,具现化系应该是杯子里出现什么东西,放出系是颜色改变,操作系则是叶片移动。
这种水和叶子全部消失的现象,显然不属于这五大系,那就只能是最后的特质系。
天下五域,大妖遮天,巨蛮咆哮,佛魔并存,古族苏醒,万族骤起,夺造化,叩仙门,逆乱万界,受灵玉指引,被情势所迫,无双逆脉,不惧兵锋,闯世家,破大教,攻掠凶地,斩破神话,人中称雄,崩碎苍宇!...
女强男强,强强对对碰。她是现代特工界的神话,她是刺杀王者,她是医界华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举手投足间风云万千。她腹黑狂傲狠辣睚眦必报。她爱给人下绊子,喜欢打人闷棍,强抢别人功绩,坑骗他人金银她是雪家不受宠的嫡出小姐,空有倾城倾国之貌,实则乃是废物草包,性格更是懦弱,受尽各种欺凌。一朝穿越,她成了她,褪尽铅华,惊才绝艳,狂傲天下!所有欠她的,夺她,欺她的,她都要千万倍的讨回来。她低调好欺负是么?那么她就高调出场,看看到底谁才好欺负?毁她清白?成,我毁了你的容败了你的节,看你还如何嫁给俊美王爷!骂她破鞋?行,一把火,烧了你的名王府,让你还敢骂姐破鞋!恶奴欺主?哼,找死,竟然敢以下犯上,姐让你知道姐就是地狱!渣男休她?好,带种,姐送你一针,让你断子绝孙!各种暗杀?奶奶的,当姐好欺负,姐让你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世人皆知东厂厂公韩征权倾朝野,心狠手辣,能小儿止啼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九千岁立皇帝只因一时心软,留下了下属献上的故人之女小对食自此麻烦不断,破例不断,却渐至上瘾韩征这小丫头不知道我是太监?再撩下去,可就要出事了!施清如我管你是真太监还是假太监,我这个人向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上辈子的仇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上辈子对我有恩的你,这辈子我自然也该以身相许!...
兵灵大陆,妖兽天赋异禀,移山倒海,视人为食粮人类觉醒灵能,毁天灭地,将妖做兵器。两大种族,争斗不休。而位于双方顶点的,便是五大妖神和天道剑宗。一个迟迟未能觉醒灵能的少年,在遇到同样落魄的无上剑宗宗主后,开始渐渐步入了这个尔虞我诈的强者世界,向着巅峰进击出发,扭转乾坤...
在王者传奇里,姚祖顺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人物。平时的行会贡献就是给行会成员打BOSS的时候送送药,捡捡装备。却是没有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珍稀的转生之石,本来以为可以装逼一阵子了,结果还没有转生完,虚拟头盔短路,意外死亡。转生不成,重生了。看他如何在一样的传奇里,得到不一样的精彩。重生,是最牛逼的低调。...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她送一句话前夫,我有孕。什么?你喜欢小孩,想复婚?那你落水别喊救命火灾自己逃生再把丁丁切掉,因为我性冷淡,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