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事实上,虽然这两个女子身手不错,但是就算单对单,她们也未必能赢在场的这些羽林卫好手。
她们也就能欺负欺负李信……
一身羽林卫黑甲的李信,手里拿着一个火把,如同电视剧里的那些反派一样,迈步从自己房间里走了出,走到了院子里之后,这位羽林卫的校尉脸上露出了一个灿烂的微笑。
“两位女侠找我?”
两个女子被几个壮汉围在中间,背靠背动弹不得,那个黑衣女子怒视了一眼李信,咬牙切齿:“是你出卖了我们?”
她说的是官话,虽然不太标准。
李信笑容更加灿烂了:“两位不是要找李信寻仇么,巧的很了,我就是李信。”
黑衣女子气的脸色通红,她恶狠狠的说道:“早知如此,白天就该一刀捅死你这个恶贼!”
李信微微摇了摇头,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了一些。
年初一的时候,明明是那两个刺客要害自己,自己被迫反击而已,这件事就是放到后世,自己也是正当防卫,不可能有什么罪衍,到了这两个女子口中,自己就成了恶贼。
人都是这样,只会站在自己的立场说话。
在这两个女子心里,可能所有的大晋官员,统统都是恶贼。
李大校尉眯了眯眼睛,开口道:“二位,我可没有招惹你们,你们在天子脚下,意欲袭击天子亲军,按律本校尉现在就可以正法了你们,不必经过任何衙门!”
黑衣女子咬了咬牙,正要说话。
那个灰衣服的女子抬头打量了李信一眼,突然丢下了手里的匕首,抬头看了李信一眼,低声道:“这位校尉大人,我二人流落京城,身上没了盘缠,今日潜入大人家中,只是一时起了邪念,想要偷一些银钱还乡,万没有要伤害大人的意思。”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之后继续说道:“我姐妹二人,都是有正经身份的大晋子民,此来京城,路引俱全,大人可不能平白重了我二人的罪衍。”
对比那个黑衣女子来说,她的官话要正宗许多。
南蜀破灭到今天,已经三十多年了,这些南蜀贵族自然都有了各自的大晋身份,有些还是颇为光鲜的身份,而且他们都很有钱,路引什么的自然不难办下来。
李信咧嘴笑了笑:“你倒是比她聪明了许多,可是即便是偷盗,本官也能把你们锁了,拿到京兆府里问罪!”
灰衣女子眨了眨眼睛,轻声道:“大人,我们姐妹可还没有来得及偷,最多只是偷盗未遂…”
李信面带微笑:“可是我刚才听她称呼你为郡主,你是哪一家的郡主,本校尉怎么从未听说过?”
这女子脸色不变,低头道:“大人听错了,小女子姓李名筠珠,不是什么郡主。”
“好一张尖牙利口!”
李信哈哈一笑:“不过现在可不是在公堂上,你跟我讲道理讲不通。”
说着,李信挥了挥手:“兄弟们,把这两个小娘皮擒下来,看身段,她们应该生的不错,今天晚上本校尉要亲自审问审问她们!”
这些羽林卫,平日里说的最多就是这种荤话,闻言都是哈哈大笑,欺身朝着这两个女子扑了过去。
天下五域,大妖遮天,巨蛮咆哮,佛魔并存,古族苏醒,万族骤起,夺造化,叩仙门,逆乱万界,受灵玉指引,被情势所迫,无双逆脉,不惧兵锋,闯世家,破大教,攻掠凶地,斩破神话,人中称雄,崩碎苍宇!...
女强男强,强强对对碰。她是现代特工界的神话,她是刺杀王者,她是医界华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举手投足间风云万千。她腹黑狂傲狠辣睚眦必报。她爱给人下绊子,喜欢打人闷棍,强抢别人功绩,坑骗他人金银她是雪家不受宠的嫡出小姐,空有倾城倾国之貌,实则乃是废物草包,性格更是懦弱,受尽各种欺凌。一朝穿越,她成了她,褪尽铅华,惊才绝艳,狂傲天下!所有欠她的,夺她,欺她的,她都要千万倍的讨回来。她低调好欺负是么?那么她就高调出场,看看到底谁才好欺负?毁她清白?成,我毁了你的容败了你的节,看你还如何嫁给俊美王爷!骂她破鞋?行,一把火,烧了你的名王府,让你还敢骂姐破鞋!恶奴欺主?哼,找死,竟然敢以下犯上,姐让你知道姐就是地狱!渣男休她?好,带种,姐送你一针,让你断子绝孙!各种暗杀?奶奶的,当姐好欺负,姐让你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世人皆知东厂厂公韩征权倾朝野,心狠手辣,能小儿止啼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九千岁立皇帝只因一时心软,留下了下属献上的故人之女小对食自此麻烦不断,破例不断,却渐至上瘾韩征这小丫头不知道我是太监?再撩下去,可就要出事了!施清如我管你是真太监还是假太监,我这个人向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上辈子的仇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上辈子对我有恩的你,这辈子我自然也该以身相许!...
兵灵大陆,妖兽天赋异禀,移山倒海,视人为食粮人类觉醒灵能,毁天灭地,将妖做兵器。两大种族,争斗不休。而位于双方顶点的,便是五大妖神和天道剑宗。一个迟迟未能觉醒灵能的少年,在遇到同样落魄的无上剑宗宗主后,开始渐渐步入了这个尔虞我诈的强者世界,向着巅峰进击出发,扭转乾坤...
在王者传奇里,姚祖顺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人物。平时的行会贡献就是给行会成员打BOSS的时候送送药,捡捡装备。却是没有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珍稀的转生之石,本来以为可以装逼一阵子了,结果还没有转生完,虚拟头盔短路,意外死亡。转生不成,重生了。看他如何在一样的传奇里,得到不一样的精彩。重生,是最牛逼的低调。...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她送一句话前夫,我有孕。什么?你喜欢小孩,想复婚?那你落水别喊救命火灾自己逃生再把丁丁切掉,因为我性冷淡,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