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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第1页)

白森森的日灯光照下来,晃的人脸色发青,秦也脸色本就不好,让人看见更加如同鬼一般。

秦也哭完了才觉得不好意思,捂着脸不让王逆厘看。

刚才还使劲往人家身上靠,现在却把脸捂住不想让人看。

仿佛刚才的崩溃只是一瞬间,现在又恢复成了那个斯文沉着从不错的秦教授了。

两个人还坐在地上,王逆厘轻轻的亲了亲秦也的手背,温热的嘴唇靠在冰凉的手上,温度放大像是被烫了一下。

秦也挡住脸的手没忍住被烫的缩了一下,她手背的指节有些发红。

王逆厘拿手贴了贴道,“这么凉啊。”

说着自然的把秦也的手放在自己的手里揣着捂起来了。

秦也现在吃的药量大了,有的时候脑子反应不过来,此时有点犯傻眼睛发愣的看着王逆厘捂着自己的手。

好好看的手啊,修长白净,骨节分明,指甲被修剪的干干净净的像一个白色的小月牙,中指最上面的关节因为总写字的缘故成了一个小凹槽,一点瑕疵还是很好看。

她脑子有些发木的想了想自己的手,手背上有几道不大明显的已经和皮肤的纹路融到一起去了的疤痕,手腕外侧有几个凸起的肉疤,是小时候被何玉芬拿指甲刮的。

靠近里侧的地方是一条深深的黑色印记,那是之前割腕留下的。

她看着王逆厘的手看了又看,她垂下头出神的盯着。

这样好的人,她心里面慢慢想着,自己配的上吗?

他们两个之间就像是一组不等式。

王逆厘的这边是健康的躯体,无限的未来,每一天都是向上的。

她呢?精神混乱分不清幻觉和现实,随时都可能要了命的心脏病,每一天都是向下的。

两条不对等的式子,王逆厘的那边减去她,还剩下很多很多,二十多岁的年纪很多事情才刚刚开始,他会遇见一个比她好很多的人,可能没她聪明但比她健康。

人生有很多个阶段,她命不太好,活不了太久只能成为王逆厘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

既已入穷巷,就要止损。

结束的时候可能会有点难过,时间会让一切当时想起来痛苦不堪的事情变成可以在饭后闲聊时随口说出的一段往事。

没什么事是时间抹不平的。

秦也直挺挺的躺在病床上,她像是一具尸体,黑暗中她自言自语低声道,“我要是早点遇见你就好了,虽然我那时候脾气不大好但至少能健健康康的陪你几年。”

目力所及的正上方依旧是白色的天花板,那面墙像是整个压在了她心口上,砸的她喘不上气来。

她开始有点愤世嫉俗的想,为什么所有的倒霉事都让她碰见了,一辈子没遇见过几个好人,却还要尽心尽力的对别人好,干脆她做的绝一点当个挂件赖在王逆厘身边上,走到哪跟到哪。

就这么耗着他,把他最后一点耐心都熬干了自己也不走。

就跟个大鼻涕一样黏他身上,甩都甩不掉,先恶心死他,自己再死。

可是不行啊,她这辈子就喜欢了这么一个人,她想把自己最好看的样子留给他,不是到最后相看生厌,走到无法挽留的一步。

真难熬啊,后颈处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抓着她的脑子,让她的意识渐渐模糊下去,一点点最终完全陷入了困倦中。

天已经很晚了,外面下着雪,一条宽宽的大道通两边,像是没有尽头一样接着三个背着手压马路的人。

最前面的女生穿着个长到脚踝的白羽绒服,裹得严严实实如同一根上了霜的苞米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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