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二十六章:当年皇公主府的流痕公子
且他自已明显也没打算对她这个陌生人隐藏。
又看了他会儿,叹气。
算了,反正看着赏心悦目,内里黑总比傻白甜好。
长得这么好看如果还单纯好骗那很不安全的。
“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还没说完,就见小团子金豆子刷刷的又往下掉了。
镜司怜,“……”
这是眼泪攻势吧?是吧?
明知这团子浑身是戏,却在莫名心软下认命的哄好人。
这后牵着他手顺着街边几个摊子买了几包吃食,然后带着他坐到不远处路边树下石凳上,将小吃塞到他手中。
“先吃点东西,咱们边吃边聊。”
也不急问他家在哪了,照之前经历来看,问就是多受一次眼泪攻势,承受不起了,她真的承受不起了。
这小不点机灵的过分,大概是真的任性离家出走,会逮着自已唤‘娘亲’估计不是恶作剧就是抱着奶团一只,孤身在外,不想回家,安全起见还能怎样找大腿抱呗这种心理。
虽然被小小利用了下,但看在团子这么可爱的份上,镜司怜是真的一点都不在意的。
不过这么小的孩子闹脾气离家出走家里人现在应该快急死了,也许吃着聊着他家人就该找来了。
看着一脸乖巧坐在他身侧吃着糕点的孩子,一时间她竟有些不舍。
这么精致漂亮看着乖巧软萌实则内里黑的奶团子,好想拐回家自已养……
拐……是不可能真拐的。
想着见吃着糕点大的团子突然对她糯糯一笑。
镜司怜,“……”
啊!
怎么就能这么可爱!
这究竟是哪家孩子,真是羡慕他父母。
抱着这羡慕的心理,边欣赏着小奶娃边等着奶娃的父母,没想这一等,就等到了太阳落山。
眼看日落西方月上树梢,原本坐在她身边的团子已经趴在她腿上睡着了,镜司怜眯眼,心中涌起股怒意。
都快三个时辰了,再怎样也该发现孩子不见了吧,到现在别说来寻,连个影都没有!
八月的晚风已经微凉,看着趴在她腿上熟睡的孩子,镜司怜翻手取出一件外衫轻轻披在他身上,望了望已经满是繁星的天,小心的将他抱起。
抱着一个小小的孩子镜司怜在镇子小道上左拐右拐的,最后选了一处偏僻角旮旯的破旧客栈。
这位置好,影卫和暗卫不易寻到。
进入客栈后才发现这客栈内部竟是与破旧的外表大不同,统一的浅色装饰,面积不大,低调却极显高雅。
挑眉开好房间后在店小二的带领下上了二楼,经过一处雅间时隐隐见里面坐满了人,老年人的说书声也隐隐传出。
‘说起当年皇公主府的流痕公子……’
镜司怜脚步一顿。
‘……深受陛下信赖,连太傅大人都认定他是当今皇后的最佳人选,可惜的是……英年早逝……’
‘再说最是宠爱咱们陛下的九皇叔摄政王,这些年来虽不再有他的消息……’
一幕幕片段冲撞过镜司怜脑内,她脚下一个踉跄。
想抓住那些片段却无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们闪过脑内最后消散。
和以往的每次一样……
“您没事吧?”
天下五域,大妖遮天,巨蛮咆哮,佛魔并存,古族苏醒,万族骤起,夺造化,叩仙门,逆乱万界,受灵玉指引,被情势所迫,无双逆脉,不惧兵锋,闯世家,破大教,攻掠凶地,斩破神话,人中称雄,崩碎苍宇!...
女强男强,强强对对碰。她是现代特工界的神话,她是刺杀王者,她是医界华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举手投足间风云万千。她腹黑狂傲狠辣睚眦必报。她爱给人下绊子,喜欢打人闷棍,强抢别人功绩,坑骗他人金银她是雪家不受宠的嫡出小姐,空有倾城倾国之貌,实则乃是废物草包,性格更是懦弱,受尽各种欺凌。一朝穿越,她成了她,褪尽铅华,惊才绝艳,狂傲天下!所有欠她的,夺她,欺她的,她都要千万倍的讨回来。她低调好欺负是么?那么她就高调出场,看看到底谁才好欺负?毁她清白?成,我毁了你的容败了你的节,看你还如何嫁给俊美王爷!骂她破鞋?行,一把火,烧了你的名王府,让你还敢骂姐破鞋!恶奴欺主?哼,找死,竟然敢以下犯上,姐让你知道姐就是地狱!渣男休她?好,带种,姐送你一针,让你断子绝孙!各种暗杀?奶奶的,当姐好欺负,姐让你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世人皆知东厂厂公韩征权倾朝野,心狠手辣,能小儿止啼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九千岁立皇帝只因一时心软,留下了下属献上的故人之女小对食自此麻烦不断,破例不断,却渐至上瘾韩征这小丫头不知道我是太监?再撩下去,可就要出事了!施清如我管你是真太监还是假太监,我这个人向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上辈子的仇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上辈子对我有恩的你,这辈子我自然也该以身相许!...
兵灵大陆,妖兽天赋异禀,移山倒海,视人为食粮人类觉醒灵能,毁天灭地,将妖做兵器。两大种族,争斗不休。而位于双方顶点的,便是五大妖神和天道剑宗。一个迟迟未能觉醒灵能的少年,在遇到同样落魄的无上剑宗宗主后,开始渐渐步入了这个尔虞我诈的强者世界,向着巅峰进击出发,扭转乾坤...
在王者传奇里,姚祖顺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人物。平时的行会贡献就是给行会成员打BOSS的时候送送药,捡捡装备。却是没有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珍稀的转生之石,本来以为可以装逼一阵子了,结果还没有转生完,虚拟头盔短路,意外死亡。转生不成,重生了。看他如何在一样的传奇里,得到不一样的精彩。重生,是最牛逼的低调。...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她送一句话前夫,我有孕。什么?你喜欢小孩,想复婚?那你落水别喊救命火灾自己逃生再把丁丁切掉,因为我性冷淡,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