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啊啊,真是倒霉,居然被我抽中了那个怪物……”
少年一脸的苦相,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的进了擂台上。
虽然对手是极其强大的怪物,可他也有一些把握能够对付。
只是现在碰到的话,估计会消耗很大的体力和魂力,即便最后能赢,恐怕也没力气争第一了。
“弗利斯,魂力四级,武魂——滚地鼠,请赐教!”
弗利斯说罢,直接开启了他的武魂,并且展开了武魂附体。
嗡!
一瞬间,伴随着魂力的波动从弗利斯的体内涌出,他整个人瞬间大变样,化作一头人形的黑老鼠。
这种老鼠总是弓着腰,并且前爪短小,而后肢的肌肉却很发达,可以预见弗利斯的速度一定不慢。
“李四,魂力九级,武魂——力能,请赐教!”
李四认真的开口说道,这种礼仪一般的仪式被魂师们很看重。
尤其是进行比赛的时候,大多都会通报自己的基本信息。
可能是因为斗罗大陆上的那些斗魂场的兴起而造成的这种现象。
要知道,在每一场比赛开始前,双方都会研究对方的信息,以及更可能多的获取对手详细情报。
而等到了比赛台上的时候,双方的信息其实基本都是透明的了。
所以,在开始前这样说一句自己的实力信息也无所谓。
反而更能凸显出自身的气魄和气势。
此刻,随着二人在擂台上互相报了一句实力信息后,他们便直接动了起来。
咻!
李四一个纵身就向弗利斯直奔而去,几步就来到了近前。
他的速度很快,远超常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敏攻系的魂师。
随即,李四直接伸手抓向了弗利斯被黑色鼠毛覆盖的尖形面门。
在李四的眼中,他手掌上的力能已经蓄势待发。
那些代表了力能的运动方向和轨迹的箭头全部都随着他的心意而变化,随时都能爆发恐怖力道。
如果弗利斯被他的手掌接触到,直接就会落败。
“休想打败我,看我滚!
!”
而就在此刻,眼见李四的手掌压了过来,弗利斯顿时低喝一声。
只见,他弓着腰的身子直接就地一滚。
并且他把自己整个人都缩成了一个团,看上去犹如一个黑色的皮球,顺着李四的脚边就滚过去了。
“卧槽,原来这就是滚地鼠,还真是那种专门滚地的老鼠!”
场外的基鲁鲁见状,顿时惊呼一声。
他知道,在一些森林中有一种魂兽叫做滚地鼠。
这种魂兽很罕见,因为那是一种几乎在村镇里绝迹的魂兽。
滚地鼠只生活在很小型的魂兽森林中,在一些动物或人走过的林间小径中滚来滚去的寻找食物。
因为天生弱小,不擅长与其他魂兽争斗,所以基本上来说滚地鼠无法捕猎,只能靠嗅觉寻觅食物。
但是,滚地鼠却拥有一个特殊的天赋。
那就是怎么滚都不会晕!
而且滚地鼠魂兽一旦滚起来,速度能比很多敏攻系魂兽还要快。
拥有滚地鼠武魂的魂师,基本上可以直接定义为纯敏系的魂师。
天下五域,大妖遮天,巨蛮咆哮,佛魔并存,古族苏醒,万族骤起,夺造化,叩仙门,逆乱万界,受灵玉指引,被情势所迫,无双逆脉,不惧兵锋,闯世家,破大教,攻掠凶地,斩破神话,人中称雄,崩碎苍宇!...
女强男强,强强对对碰。她是现代特工界的神话,她是刺杀王者,她是医界华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举手投足间风云万千。她腹黑狂傲狠辣睚眦必报。她爱给人下绊子,喜欢打人闷棍,强抢别人功绩,坑骗他人金银她是雪家不受宠的嫡出小姐,空有倾城倾国之貌,实则乃是废物草包,性格更是懦弱,受尽各种欺凌。一朝穿越,她成了她,褪尽铅华,惊才绝艳,狂傲天下!所有欠她的,夺她,欺她的,她都要千万倍的讨回来。她低调好欺负是么?那么她就高调出场,看看到底谁才好欺负?毁她清白?成,我毁了你的容败了你的节,看你还如何嫁给俊美王爷!骂她破鞋?行,一把火,烧了你的名王府,让你还敢骂姐破鞋!恶奴欺主?哼,找死,竟然敢以下犯上,姐让你知道姐就是地狱!渣男休她?好,带种,姐送你一针,让你断子绝孙!各种暗杀?奶奶的,当姐好欺负,姐让你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世人皆知东厂厂公韩征权倾朝野,心狠手辣,能小儿止啼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九千岁立皇帝只因一时心软,留下了下属献上的故人之女小对食自此麻烦不断,破例不断,却渐至上瘾韩征这小丫头不知道我是太监?再撩下去,可就要出事了!施清如我管你是真太监还是假太监,我这个人向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上辈子的仇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上辈子对我有恩的你,这辈子我自然也该以身相许!...
兵灵大陆,妖兽天赋异禀,移山倒海,视人为食粮人类觉醒灵能,毁天灭地,将妖做兵器。两大种族,争斗不休。而位于双方顶点的,便是五大妖神和天道剑宗。一个迟迟未能觉醒灵能的少年,在遇到同样落魄的无上剑宗宗主后,开始渐渐步入了这个尔虞我诈的强者世界,向着巅峰进击出发,扭转乾坤...
在王者传奇里,姚祖顺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人物。平时的行会贡献就是给行会成员打BOSS的时候送送药,捡捡装备。却是没有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珍稀的转生之石,本来以为可以装逼一阵子了,结果还没有转生完,虚拟头盔短路,意外死亡。转生不成,重生了。看他如何在一样的传奇里,得到不一样的精彩。重生,是最牛逼的低调。...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她送一句话前夫,我有孕。什么?你喜欢小孩,想复婚?那你落水别喊救命火灾自己逃生再把丁丁切掉,因为我性冷淡,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