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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得不是什么偷袭的兵马,而是小六本人。
他之所以急着发出信号,是因为他发现了远比突厥人值钱的好玩意:一只羊!
连续三天两夜的追击战,大家都是没吃没喝,谁能好受?
可是那干粮又没法入口,只能强顶着硬撑。
用突厥人同样也没东西吃这个理由安抚自己,不让自己失去斗志。
这也看出来李世民的聪明之处,他知道现在下面的人是什么想法,所以自己也跟着受罪。
若是他带头吃喝享乐,下面的兵也就离心离德,再想让他们拼命厮杀就难了。
这三天里李世民和下面的人一样都是只喝水不吃干粮更别说荤腥,也就难怪小六这时候因为发现一只羊就欢天喜地的给送过来。
军中的肉食来源是两种,要么是腌制咸肉,要么就是带着牲畜行动,需要的时候现杀现吃。
前者虽然方便保管但是既要费盐,口感也差。
你再怎么腌,吃的时候照样是有一股臭味。
当然饿极了的时候顾不上那些,可是但凡有办法,谁又愿意上赶着吃那种东西?
有点办法的,都会尽力带牲畜行军,就为了可以吃一口新鲜肉食。
唐军追击突厥,肯定是没这个条件。
突厥玩命的跑,按说也不至于有时间弄头羊吃。
但是看这羊很是肥壮,绝不是野生的,更不是这个时候能够在民间生存的。
因此多半还是归属于军队所有。
小六一边笑着一边开始麻利地剥皮去毛,准备取羊肉烤了吃。
徐乐笑道:“你还得值哨呢,哪里有那么多工夫。
留两条腿给我和二郎,其他的你们拿去吃。”
“那哪行?
这羊多难得啊,肯定是得给你们主将吃。
你们吃饱了才有力气杀敌,我们已经饿三天了,还差这一顿?”
徐乐一巴掌拍在小六脑袋上,“说得什么糊话?
大家都是人,没有高下之分。
怎么就得我吃你们不许吃?
世上有那种道理么?
你们辛苦更得多吃。
再说这羊谁看见谁吃,这是规矩。
别废话,拿去吧。
吃羊归吃羊,别耽误事,否则有你好看的。”
李世民那边已经拿了直刀过去割了羊腿下来,和徐乐一人一只腿,然后动手剥皮去毛,接下来就在火上烤肉。
小六看他们来真的,也就不客气地背着剩下的羊去寻自己的伴当,准备吃一顿饱饭。
看着小六的背影,徐乐自言自语道:“还是个半大孩子。
按说这样的后生,不该杀那么多人,也不该遭遇那么多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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