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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凤仙还真的很有当狗仔的潜力。
千娇百媚的大小姐,就因为哥哥一句话,便不辞辛劳连夜守在锦绣城的小区门口。
这一夜,洛诗涵彻夜难眠。
战寒爵限时让她离开,可是她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再次抛弃她的孩子。
这次,她决定勇敢的留下来。
只是想到战寒爵会找她麻烦,洛诗涵就不得不做出搬家的决定。
天蒙蒙亮的时候,洛诗涵就推着两个巨大的行李箱下楼了。
战夙和童童则睡眼惺忪的坐在行李箱上。
洛诗涵刚出小区门口,战凤仙就从她的私家车里钻出来。
“大嫂。”
也许是天色还不够明晰,战凤仙将行李箱上的两个瞌睡虫当做了布偶娃娃。
她的目光全神贯注的注视着洛诗涵。
看到战凤仙,洛诗涵微怔。
她记得战凤仙,刚回国那天,她把这个艳丽风情的女孩当做是战寒爵的新欢。
不过昨天才知道,她竟然是战寒爵的妹妹。
她们五年前应该是在她的婚礼上见过一面的,洛诗涵贵人多忘事,竟然将凤仙给忘记得干干净净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
洛诗涵望着她胸前挂着的狗仔配备——摄影机。
狐疑的问。
战凤仙撩了下微微凌乱的长发,促狭的笑起来。
“你猜?”
洛诗涵挤出看穿不说破的笑容。
几年前她还留在战家的时候,也曾听人提及过这位豪门千金的趣事。
她小小年纪就喜欢上了一位军官,于是凭借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军校的刑侦专业。
只可惜爱情没有开花结果,这位千金小姐的学业也就荒废了。
想必是战寒爵利用她的专长,派她来监视她的行踪。
怎么办呢,有战凤仙在,她没有出国的事情岂不是就会被她泄密给战寒爵?
洛诗涵望着战凤仙,心里盘算着:她和战凤仙其实是一类人,豪门千金没有吃过苦,所以满脑子里装的都是诗和远方。
为了爱情将自己弄得一身狼狈,只剩疲惫和苟且。
既然同是天涯沦落人,必有许多共同语言。
“我正在搬家,战小姐如果不介意的话,就去我的新家坐坐吧!”
洛诗涵很是光明磊落道。
战凤仙呆怔,“我大哥可是要你限时出境的,你如果违背他的命令,后果不堪设想。”
洛诗涵苦笑,“我违背他的旨意又不是一次两次,瞧,我现在还不是活色生香的站在你面前?”
战凤仙深知战寒爵的脾气,他那睚眦必报的奇葩性格在商场上御敌无数。
他的对手最后的结局不是疯魔就是沦为毫无尊严的乞丐。
大哥明明那么讨厌洛诗涵,洛诗涵又屡屡违背大哥的旨意,可是洛诗涵还能活色生香的站在她面前,战凤仙只能感叹,一物降一物。
不过洛诗涵这种苦中作乐的性格折实符合战凤仙的味口。
对这个大嫂,凤仙竟然有一种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感觉。
“大嫂,恭敬不如从命。
那你坐我的车,我载你过去。”
洛诗涵微笑着点点头。
战凤仙这时候才想着为洛诗涵分担一下行礼的负担,她伸出手去接洛诗涵的行礼时,战夙忽然动手,嫌弃的将她的手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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