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苏宁见萧景对她这般好,放松的同时也规划起了两人的未来,笑着商量,“相公,我想拿这十两银子做点小生意,你觉得怎么样啊?”
萧景皱了下眉,倒不是怕苏宁抛头露面,而是担忧的问:“十两银子能做什么生意啊?”
苏宁努起嘴巴笑吟吟的说:“你别小看这十两银子啦!
能做的事情很多啦!
我们可以先从卖点小吃开始,你觉得怎么样?”
萧景不想打击苏宁的自信心,他的手艺如何,他清楚。
苏宁的话,他也不觉得她这样的出身,吃过的好东西能有多少,食材只怕都认不全,又怎么做得出来好吃食。
不过萧景也不好直接打击苏宁,婉转的说:“要不你先买些材料,我们先回家自己试做一下,如果味道好,再拿去镇上卖?”
“好啊!”
苏宁一口应下,她对自己的厨艺很有自信。
当天下午就拖着萧景要去镇上买材料,不过萧景担心苏宁才破瓜走不得远路,怎么都没有松口同意,喝令她待在家里,他独自去了一趟镇上,将苏宁需要的材料一次性都买了回来。
拿到材料,苏宁便兴致勃勃的冲进了厨房里。
萧景亦步亦趋的跟在她后面,问:“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你去外面等着,我做好了再叫你来试味。”
苏宁头也没抬的拒绝了。
萧景不放心的说:“小心火,别伤了手。”
“嗯啦!”
苏宁应下,且回眸朝着萧景笑了一下。
萧景这才一步三回首的出了厨房,不过人也没有走远,就在院子里打起了拳。
苏宁想做的是奶茶和薯条。
薯条倒是容易做,只是做番茄酱有些麻烦而已。
但是最麻烦的要数原本在现代很容易做的手工奶茶。
毕竟萧景买来的羊奶,有一股羊膻味,她得先把羊膻味去除。
不像在现代,一包红茶,加点白糖,适量的牛奶,微波炉加热一分钟,可口的奶茶便就做出来了。
苏宁在厨房里忙了几个时辰,晚饭都只草草的吃了两口,在临睡前,好不容易才调出口感及卖相都满意的奶茶和蕃茄酱。
“快来尝尝我做的好不好吃?”
苏宁一脸兴奋的叫来小白鼠萧景。
萧景有点不喜苏宁在破瓜的第一天就这么辛苦,但看到她脸上灿烂明媚的笑容,憋了一天的话又再次憋了回去。
萧景喝了一口奶茶,又在苏宁的示意下,拿起薯条沾了点蕃茄酱尝了一下,才说:“不错!
应该很受姑娘家的喜欢。”
苏宁的双眼瞬间绽放出喜悦的光芒,高兴的说:“那我明天一早就去镇上摆摊,我们要早点起来才行,占一个好位置。”
萧景皱着眉,不喜的说:“你就这么一点东西,就做了几个时辰,会不会太累了一些?”
苏宁满不在乎的说:“怎么会累呢!
一点都不累,再说今天是第一次,我在试口感,所以浪费的时间多了一点,等再做的时候,我就知道比例了啊!
就不用这么久了。”
萧景不好正面否决苏宁的想法,侧面说:“我只是觉得这两样小吃虽然成本不高,但是花费的时间太长,不太适合。”
天下五域,大妖遮天,巨蛮咆哮,佛魔并存,古族苏醒,万族骤起,夺造化,叩仙门,逆乱万界,受灵玉指引,被情势所迫,无双逆脉,不惧兵锋,闯世家,破大教,攻掠凶地,斩破神话,人中称雄,崩碎苍宇!...
女强男强,强强对对碰。她是现代特工界的神话,她是刺杀王者,她是医界华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举手投足间风云万千。她腹黑狂傲狠辣睚眦必报。她爱给人下绊子,喜欢打人闷棍,强抢别人功绩,坑骗他人金银她是雪家不受宠的嫡出小姐,空有倾城倾国之貌,实则乃是废物草包,性格更是懦弱,受尽各种欺凌。一朝穿越,她成了她,褪尽铅华,惊才绝艳,狂傲天下!所有欠她的,夺她,欺她的,她都要千万倍的讨回来。她低调好欺负是么?那么她就高调出场,看看到底谁才好欺负?毁她清白?成,我毁了你的容败了你的节,看你还如何嫁给俊美王爷!骂她破鞋?行,一把火,烧了你的名王府,让你还敢骂姐破鞋!恶奴欺主?哼,找死,竟然敢以下犯上,姐让你知道姐就是地狱!渣男休她?好,带种,姐送你一针,让你断子绝孙!各种暗杀?奶奶的,当姐好欺负,姐让你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世人皆知东厂厂公韩征权倾朝野,心狠手辣,能小儿止啼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九千岁立皇帝只因一时心软,留下了下属献上的故人之女小对食自此麻烦不断,破例不断,却渐至上瘾韩征这小丫头不知道我是太监?再撩下去,可就要出事了!施清如我管你是真太监还是假太监,我这个人向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上辈子的仇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上辈子对我有恩的你,这辈子我自然也该以身相许!...
兵灵大陆,妖兽天赋异禀,移山倒海,视人为食粮人类觉醒灵能,毁天灭地,将妖做兵器。两大种族,争斗不休。而位于双方顶点的,便是五大妖神和天道剑宗。一个迟迟未能觉醒灵能的少年,在遇到同样落魄的无上剑宗宗主后,开始渐渐步入了这个尔虞我诈的强者世界,向着巅峰进击出发,扭转乾坤...
在王者传奇里,姚祖顺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人物。平时的行会贡献就是给行会成员打BOSS的时候送送药,捡捡装备。却是没有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珍稀的转生之石,本来以为可以装逼一阵子了,结果还没有转生完,虚拟头盔短路,意外死亡。转生不成,重生了。看他如何在一样的传奇里,得到不一样的精彩。重生,是最牛逼的低调。...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她送一句话前夫,我有孕。什么?你喜欢小孩,想复婚?那你落水别喊救命火灾自己逃生再把丁丁切掉,因为我性冷淡,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