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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省下一半的房租,这个农场也就没必要开下去了。
但现在也没有别的好主意了,只能先回去再想别的办法了。
萧凌藏在心底,回家后也没有告诉父母,也没有告诉弟弟。
若是被他们知晓,不但帮不了他们,还会让他们担心。
短时间内无法处理,萧凌只好先放一放。
他打算去山里打点野味,赚点外快。
若是真的没有办法,那就再去别的村落打听一下。
第二天一早,萧凌又去了一趟胡间峰,跟他二弟一起训练狩猎。
萧顺进山狩猎的频率越来越高,也渐渐有了一些本事。
虽然不一定能猎杀到什么大的生物,但抓几只兔子、老鼠什么的,那就足够了。
即便是这样,萧凌也不答应将这杆枪送给萧顺。
萧顺现在还是个新手,甚至还没有学会更复杂的捕兽夹,这么早就开始使用热武器,很容易就会形成一种依赖性。
而且,抓个山鸡兔子都要用到猎枪,我觉得我应该换个职业了!
要知道,这可不是免费的,在供销社里,一包就要十元。
“你看你二弟设下的这个局如何?”
经过数百遍的演练,萧顺总算是将这个圈套设好了。
他抹了一把汗,一脸的自豪。
萧凌回头望去,点点头,算是认同。
“很好,和以前相比,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不过到底有没有用,还需要试验一下,就知道能不能成功了。”
没多大会,一道凄厉的惨叫从陷阱里传了出来。
萧顺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一把抓住一只兔子,将它提了起来,提在手里。
“我这段时间也不是白跟的吗?一头肥硕的兔子,少说也得有十几公斤吧。”
萧凌看到这一幕,眼中也是忍不住露出了一抹喜色。
不得不说,二哥这段时间确实变了很多。
他不但去了虎间山,还和他的朋友们断绝了联系。
“二弟,我们先去吃饭,等你学会了狩猎的技巧,这把枪就是你的了,到时候你就可以一个人进山狩猎了。”
萧凌这话倒也不是虚言,他从何连建那里夺来的那把手枪,现在还放在他的屋子里蒙着一层灰尘,早晚都是萧顺的。
但前提是,萧凌要教他怎么当一个好猎手。
要知道,这虎间山之中,危险重重,人类与熊,都是常有的事情。
一个不小心,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最终,经过一段时间的忙碌,萧凌和他的手下已经抓到了不少的小动物。
虽然抓到的都是些山鸡、兔子什么的,但是萧顺却觉得很有成就感。
这要是带到农村的供销社,肯定能值不少钱。
以这样的速度,最多一星期,他就能把成本赚回来!
时间一晃就到了第二日,这一日萧凌并未进山狩猎。
他招呼着自己的两个哥哥,到村子里的老木匠家拿蜂巢。
不得不说,这位老木工在这行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了,在这一行上,他的手艺是无可挑剔的。
这五座蜂巢,看起来就像是现代的机器。
萧凌很干脆地把钱给了她,又加了五元,算是对她的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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