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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所有人都显得十分激动。
因为这是东陵十年以来,第一次胜仗。
小传义乖巧地坐在马车里,由白明微的近身侍婢成碧护着。
他知晓自己是弱者,如果有敌军来袭,他很可能会成为拖累,也会成为敌人的首选目标。
他一直很听话,没有发出任何动静。
只有少数的人知道他此时正坐在哪辆马车之内。
马车行在崎岖的山间,凹凸不平的山道,使它剧烈地晃动。
成碧想要将小传义抱在怀里,却被小传义拒绝:“成碧姑姑,你的怀抱实在太舒服,如果传义因此给你抱了,传义会舍不得下来。”
成碧心疼地道:“小少爷不舍得下来,那便不要下来,奴婢可以一直抱着小少爷,无论路多难走,奴婢都不会放手。”
小传义笑着摇摇头:“母亲说过,传义已经可以走稳,那就意味着具备独立的能力,不应该总是依赖别人。”
“大姑姑也说,男子汉大丈夫,承担责任的第一步,就是学会不给他人添麻烦,若是有富余的能力,还可以去帮助有需要的人。”
“传义虽小,但却想做个男子汉,而成为男子汉,一定要懂得亲力亲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所以成碧姑姑别担心传义。”
“因为传义是男子汉了,正在不辜负娘亲的期望努力变得更好,更强。”
成碧笑了,眉眼儿弯弯的,眼角却有泪光划过。
她温柔地坐在传义身边,轻声细语地道:“小少爷,在奴婢心里,你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小小男子汉了。
若有需要,奴婢一直都在。”
传义被成碧夸奖,唇角弧度挑起,随即很快敛住。
除了独立的男子汉,他还要做一个宠辱不惊的人。
小传义握紧拳头暗暗发誓。
末了,他面对姚城的方向,他告诉自己,一定要成为大姑姑那样的人。
五位嫂嫂共乘一辆马车,她们始终都很沉默。
可当她们知晓,翻越这道山隘便是姚城时,她们再也抑制不住激动。
从未去过的地方,竟让她们生出近乡情更怯的感觉。
那座城,听说并不大。
可城墙角埋着的尸骨,却是成千上万。
南北两道城门,听说从未上过漆,但却被鲜血浸染出猩红的色彩。
而她们的夫君,也曾在这座城与敌军厮杀。
这座有着“英雄之冢”
称呼的城,溅染过白家人的血。
她们终于要到夫君舍命守卫的地方,终于要踏入那块夫君走过的土地。
这意味着,她们追寻着夫君的脚步,与夫君也越来越靠近。
六嫂哽咽道:“听说从姚城的墙上可以眺望阴山……等到了平城,我一定要站在那城墙之上,看看我夫君埋骨的地方。”
二嫂道:“若不是大姑娘和七弟妹收复了姚城,我们只怕连这点念想都没有。”
沉默的三嫂也开了口:“若是大姑娘能一鼓作气,收复平城,那我们便可从平城取道阴山,拾捡夫君尊长的尸骨。”
四嫂有些恍惚:“听说那山谷中,埋着数以十万计的尸骨,尽管山谷的阴冷延缓尸体的腐烂速度,但此时恐怕早已恶臭熏天。”
五嫂握紧拳头:“埋骨数以十万计又如何?恶臭熏天、尸虫遍地又如何?只要我夫君埋在那,就算让我徒手从尸山中挖出来,我也丝毫不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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