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方歌从那大“电灯”
之上挪开了目光,看向了四周。
这一看不打紧,直接是长大了嘴巴,深吸一口凉气。
这是一个约莫一两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头顶上有着一轮明日,散发着冷冽的白光,将这个地下宫殿一般的地方照的通彻无比。
地面上则是有着数不清的陶俑,或站或跪,或是作欣喜之色,或是作惊恐之状,远处,多是些陶俑士兵,近处,则是出现了高头大马,或是两三匹战马拖着的战车。
再近来,则是在方歌近前的分立两侧的八匹骏马,可是这八匹高头大马的身后,都是有着一根不知是什么做成的锁链,一头扣在那陶土做成的马鞍上,一头,则是连着方歌的身后。
方歌更为惊恐的是,二人就这么直直的从这千军万马之中穿行而过,愣是没有撞上任何一个陶俑,直直的到了这个台阶上。
“方歌!”
苏宁的叫声再次让方歌从思索之中退了出来,方歌转头看向了身后。
出现在方歌面前的是一口黑色镶金边的木质棺材,竖着放置在方歌和苏宁刚刚坐着的地方身后,而那从骏马上穿过的铁链,正是连在这棺材的八个角上。
虽说有些惊异,但是也不至于有什么别的反应,毕竟本就是为了倒斗而来,连棺材这种东西都怕的话,还谈什么倒斗?
“开棺?”
苏宁问道。
“等等。”
方歌说着,不但没有靠近棺材,反而是拉着苏宁向后退了几步,不去碰它,“先别动这里的东西,我们去找找有没有其他的出路。”
现在整个地底都已经透亮,不像之前那般盲人摸象一般摸索着前进,自然是要先寻得出处,哪有什么心情去看这棺里有什么宝物?
苏宁现在反正早已经对着方歌言听计从,不只是因为之前方歌救了他性命,还因为他发现,自己所学的东西,真的到了这墓穴中却是一点用处都没有,遇到了危机之时,都不知道怎么去处理。
二人围着这棺材绕了一圈,小心翼翼地弯下了身子,不去触碰那些锁链,可接下来在这棺材之后的一幕却是让二人张大了嘴巴。
面前这百十来方的地面,竟是密密麻麻地种着一行行的东西!
是的,是种!
因为这些东西,一半露在土地外,一半在里头,像极了那快熟透的萝卜一般,根扎在地上,地面上也是露着一截。
这些东西晶莹剔透,就像现代礼物中经常出现的水晶球一般,只是这里出现的,是椭圆形的水晶球。
但是这些水晶球里,可不是什么泡沫做成的雪花飞舞,也不是什么塑料融成的小人旋转拥抱,而是一个个如同蜥蜴一般的生物在其中的不知名液体中蜷缩着。
甚至,在这头顶的‘电灯’地照耀之下,这些种在地上的卵,开始了不断地上下起伏着,似乎,像是开始呼吸了一般。
苏宁看了方歌一眼,似乎是想开口问,这些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在他师父留下的《堪舆术》中都是没有记载。
“小声点,这些东西,应该是传说中的冥卵!”
方歌突然是压低了声音,对着苏宁开口道。
“冥卵是什么?”
天下五域,大妖遮天,巨蛮咆哮,佛魔并存,古族苏醒,万族骤起,夺造化,叩仙门,逆乱万界,受灵玉指引,被情势所迫,无双逆脉,不惧兵锋,闯世家,破大教,攻掠凶地,斩破神话,人中称雄,崩碎苍宇!...
女强男强,强强对对碰。她是现代特工界的神话,她是刺杀王者,她是医界华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举手投足间风云万千。她腹黑狂傲狠辣睚眦必报。她爱给人下绊子,喜欢打人闷棍,强抢别人功绩,坑骗他人金银她是雪家不受宠的嫡出小姐,空有倾城倾国之貌,实则乃是废物草包,性格更是懦弱,受尽各种欺凌。一朝穿越,她成了她,褪尽铅华,惊才绝艳,狂傲天下!所有欠她的,夺她,欺她的,她都要千万倍的讨回来。她低调好欺负是么?那么她就高调出场,看看到底谁才好欺负?毁她清白?成,我毁了你的容败了你的节,看你还如何嫁给俊美王爷!骂她破鞋?行,一把火,烧了你的名王府,让你还敢骂姐破鞋!恶奴欺主?哼,找死,竟然敢以下犯上,姐让你知道姐就是地狱!渣男休她?好,带种,姐送你一针,让你断子绝孙!各种暗杀?奶奶的,当姐好欺负,姐让你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世人皆知东厂厂公韩征权倾朝野,心狠手辣,能小儿止啼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九千岁立皇帝只因一时心软,留下了下属献上的故人之女小对食自此麻烦不断,破例不断,却渐至上瘾韩征这小丫头不知道我是太监?再撩下去,可就要出事了!施清如我管你是真太监还是假太监,我这个人向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上辈子的仇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上辈子对我有恩的你,这辈子我自然也该以身相许!...
兵灵大陆,妖兽天赋异禀,移山倒海,视人为食粮人类觉醒灵能,毁天灭地,将妖做兵器。两大种族,争斗不休。而位于双方顶点的,便是五大妖神和天道剑宗。一个迟迟未能觉醒灵能的少年,在遇到同样落魄的无上剑宗宗主后,开始渐渐步入了这个尔虞我诈的强者世界,向着巅峰进击出发,扭转乾坤...
在王者传奇里,姚祖顺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人物。平时的行会贡献就是给行会成员打BOSS的时候送送药,捡捡装备。却是没有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珍稀的转生之石,本来以为可以装逼一阵子了,结果还没有转生完,虚拟头盔短路,意外死亡。转生不成,重生了。看他如何在一样的传奇里,得到不一样的精彩。重生,是最牛逼的低调。...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她送一句话前夫,我有孕。什么?你喜欢小孩,想复婚?那你落水别喊救命火灾自己逃生再把丁丁切掉,因为我性冷淡,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