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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闻言,赶忙低头仔细看过去,那针果真是银子的,她心中一喜,赶忙将银针握在手里:“我忘了,这是我先前用过,没有收起来。”
由于她用力过大,手指被针尖刺破,秦家其余几个媳妇见状,都撇了撇嘴,赵氏贪财,爱占小便宜,谁不知道?若有银子,早就藏起来了,还能摆在明面上?
秦家老四的媳妇郑瑾笑了笑道:“娘,我还从来没见你用过针呢!”
赵氏瞪了她一眼:“怎么,你没见过就代表我没有?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存了什么心思,想要我的东西,没门!
也不看看自己的肚子争不争气,连个孙子都生不出来,还想要我的银子,呸!”
秦家兄弟五人,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除了小女儿还没嫁人,其余几个儿子都已经成婚生子,唯有老四秦德没有儿子,就因为这样,赵氏才对郑瑾极为瞧不上。
“那肚子还没有吴氏那个贱人争气,也不知道我们家秦德上辈子做了什么孽,竟娶了你这么个无用的。”
听着屋内的吵闹,秦染唇角微勾,朝外面走去。
此时已经天黑,村子路上已经没有人,一路来到村口,她都没有见到一个秦文志的身影,想来还没有从山上下来。
这雾隐村旁有一座大山,村里的猎户曾说那里有些野鸡野兔,但是山很高,晚上又经常有雾气,视线不好,所以想要捕猎十分困难,那些极其有经验的老猎户有时都会空手而归,更遑论秦文志这种很少上山的人。
她来到山脚下,看着已经渐渐变浓的雾气,眉头微皱。
山脚下的雾气已经如此浓,山上的雾气会更重,这也是雾隐村名字的由来。
“爹!
爹!”
她喊了几声,除了自己的回音便是时不时传来的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她抬脚向山上走去,走了好一会儿,依旧没有见到秦文志的身影。
她边走边喊,就在这时,不远处的树丛晃动了一下,一只野鸡从树林中飞出。
秦染见状,心中一喜,手中银针飞射而出,野鸡从高处落了下来。
她快步走过去,将野鸡提了起来。
这野鸡还真是不轻,得有个十斤左右,够他们一家人美美地吃上一顿了。
将野鸡收入空间之中,她继续向山上走。
大概走了半个时辰,依旧没有看见秦文志的身影。
难不成是出了什么事?
就在这时,一阵血腥味儿传入鼻尖,她嗅觉本就灵敏,鲜血的气味前世闻过太多,使得她对血腥之气更加敏锐。
快走了几步,血腥气更加浓郁。
找了一会儿,她陡然看见不远处的树上似是趴着一个人。
血腥味儿也是顺着那里散发出来的。
走到近前一看,树上的人正是她那个便宜爹,秦文志。
此时,他已经昏迷不醒,鲜血顺着他的手臂不停地向下滴落。
“爹。”
她迅速往树上爬去,来到粗壮的树杈上,秦染费尽力气,也没能将他扶起来。
她看了看他受伤的位置,伤口似是在胸口处,再这样下去,身体里的血都要流干了。
心思一转,她将手覆在秦文志的身上,意念闪过,秦文志的身体便消失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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