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三章:同学聚会
“够用了。”
叶绵点着小脑袋,小心翼翼的说着,“我今天准备出去找些工作来做,花你的钱等我找到工作以后,会慢慢弄还你的。”
沈凉夜的动作瞬间顿住,那股怒气又蹭蹭蹭的上涨起来。
他们已经结婚了,这个该死的女人还没把她当成是一家人!
黑眸沉沉的望着她:“叶绵,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
什么?
他的脸色明显告诉她,他生气了。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生气。
叶绵有些懵,斟酌的开口:“你是我很重要的人。”
他不死心的追问:“多重要?”
当然是全世界最喜欢,也最爱的人。
然而她不敢说出来,怕说出来,他们之间平衡的关系就打破了。
叶绵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软绵绵的说道:“你是宁宁的父亲。”
沈凉夜呼吸陡然一窒,原来在她眼里他只担任的是一个父亲的角色,就连她一大清早起床给他做早餐,无非是因为他是宁宁的父亲。
他很想发火,但生生的忍住了。
害怕吓到她,更害怕她对自己产生抵触的情绪……
“我吃饱了。”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叶绵敛了敛眸,其实现在能跟他生活在一起已经很满足了,怎么还能奢望更多呢?
晚上,叶绵去了思慕,包厢里坐的都是高中同学,有些人她甚至都忘记了。
有她在,大家难免会提起沈凉夜,毕竟当时沈凉夜可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我还记得最初沈凉夜追叶绵那叫一个殷勤,每天雷打不动的去我们班上报道,老师赶都赶不走,每次嬉皮笑脸的叫叶绵小可爱,我看她羞的脸都红了。”
“最后还不是让他给追上了,哎,长得帅追人就那么简单。”
“长得帅有什么用,还不是个花心的渣男?要不是有绵绵天天给他补课,他能考上政法大学?结果人家倒好,上了好学校之后直接把绵绵给甩了,之后就是每个月女朋友都没断过,这就是男人的劣根性!”
作为好朋友的许洁雅愤愤不平的说道。
叶绵慌乱的摆手解释:“不是,当初分手不是这个原因,他对我一直都很好。”
过去的沈凉夜对她好算是有目共睹,真的是叶绵把他从一个目中无人的不良学生调教成勤奋上进的少年。
可人总会变得。
如果不是沈凉夜甩了她,叶绵这种胆小怕事的女生会有异心?
大家显然不信!
许洁雅好奇的问道:“他对你好,那你们当初为什么分手?”
叶绵找了理由:“可能是异地恋难以维持吧。”
其他同学深以为然。
现在因为异地恋最后分手的比比皆是。
有人忽然想起来道:“我记得叶绵当时考进南方大学,我有个亲戚就是那个学校的,刚好跟叶绵同级,我让她打听过你,她说你退学了,这么多年没有你的消息,你是不是出国了?”
叶绵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
正在这时,门被人推开,一抹高挑火红色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姜妍。
天下五域,大妖遮天,巨蛮咆哮,佛魔并存,古族苏醒,万族骤起,夺造化,叩仙门,逆乱万界,受灵玉指引,被情势所迫,无双逆脉,不惧兵锋,闯世家,破大教,攻掠凶地,斩破神话,人中称雄,崩碎苍宇!...
女强男强,强强对对碰。她是现代特工界的神话,她是刺杀王者,她是医界华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举手投足间风云万千。她腹黑狂傲狠辣睚眦必报。她爱给人下绊子,喜欢打人闷棍,强抢别人功绩,坑骗他人金银她是雪家不受宠的嫡出小姐,空有倾城倾国之貌,实则乃是废物草包,性格更是懦弱,受尽各种欺凌。一朝穿越,她成了她,褪尽铅华,惊才绝艳,狂傲天下!所有欠她的,夺她,欺她的,她都要千万倍的讨回来。她低调好欺负是么?那么她就高调出场,看看到底谁才好欺负?毁她清白?成,我毁了你的容败了你的节,看你还如何嫁给俊美王爷!骂她破鞋?行,一把火,烧了你的名王府,让你还敢骂姐破鞋!恶奴欺主?哼,找死,竟然敢以下犯上,姐让你知道姐就是地狱!渣男休她?好,带种,姐送你一针,让你断子绝孙!各种暗杀?奶奶的,当姐好欺负,姐让你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世人皆知东厂厂公韩征权倾朝野,心狠手辣,能小儿止啼是人人都避之不及的九千岁立皇帝只因一时心软,留下了下属献上的故人之女小对食自此麻烦不断,破例不断,却渐至上瘾韩征这小丫头不知道我是太监?再撩下去,可就要出事了!施清如我管你是真太监还是假太监,我这个人向来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上辈子的仇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上辈子对我有恩的你,这辈子我自然也该以身相许!...
兵灵大陆,妖兽天赋异禀,移山倒海,视人为食粮人类觉醒灵能,毁天灭地,将妖做兵器。两大种族,争斗不休。而位于双方顶点的,便是五大妖神和天道剑宗。一个迟迟未能觉醒灵能的少年,在遇到同样落魄的无上剑宗宗主后,开始渐渐步入了这个尔虞我诈的强者世界,向着巅峰进击出发,扭转乾坤...
在王者传奇里,姚祖顺只是一个任人拿捏的小人物。平时的行会贡献就是给行会成员打BOSS的时候送送药,捡捡装备。却是没有想到,竟然捡到了一块珍稀的转生之石,本来以为可以装逼一阵子了,结果还没有转生完,虚拟头盔短路,意外死亡。转生不成,重生了。看他如何在一样的传奇里,得到不一样的精彩。重生,是最牛逼的低调。...
她和初恋同时落水,他选择救初恋,因为他欠初恋一条命,从那以后,她学会游泳。初恋公司失火,生死不明,他弃她生日去找初恋,因为性命攸关,从那以后,她知道原来他还兼职消防员。初恋不能生育,他要她捐赠子宫,因为他不要小孩,她留着子宫没用擦!简直欺人太甚!她甩他一脸离婚协议书,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再次相见,他对她死缠烂打,步步紧逼,她送一句话前夫,我有孕。什么?你喜欢小孩,想复婚?那你落水别喊救命火灾自己逃生再把丁丁切掉,因为我性冷淡,不需要!...